05把说谎磨炼成一种技能
幸运的是,乔布斯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在无意间改变了乔布斯的人生轨迹。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乔布斯的初中同学比尔?费尔南德斯。费尔南德斯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并不是因为他具备了什么强悍的能力足以改变乔布斯,而是因为他是另一个人的邻居。
这另外一个人正是电子神童史蒂夫?沃兹尼亚克。
沃兹尼亚克在身为电子工程师的父亲的言传身教下,6岁的时候就独立设计并组装出一台收音机。早在去科罗拉多大学波德分校上学之前,沃兹尼亚克就已经开始在纸上反复设计电脑了。只是他没有多余的钱购买各种电子元件,他内向的个性也使得他羞于向外界开口索要,所以,他的电脑设计一直停留在纸上。
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尽管沃兹尼亚克羞涩内向,但他还是希望自己所做的事情能够引发众人的关注。他自我表现的方法就是用自己在电子技术方面的特长,设计了很多搞怪整蛊的恶作剧把戏。这果然使得他在学校里名声大噪。
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就发生在他上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当时,他在一个有闭路电视的阶梯教室里上课。他制作了一个可以干扰闭路电视的遥控器。这样,他就可以随时让闭路电视的画面模糊不清。而沃兹尼亚克更有创意的搞怪还不止如此。他瞅准时机,特意在老师无意中抬起一条腿的时候关掉遥控,让老师误以为抬腿与否与电视信号的好坏有直接关联。结果,这位敬业的老师,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整堂课都悬空一条腿站在讲台上。这是一个典型的“错觉相关”案例。
沃兹尼亚克比乔布斯大5岁,但乔布斯跳了一级,两个人相差四个年级。当乔布斯上九年级(美国的高中为四年制,从九年级到十二年级)的时候,沃兹尼亚克已经读大一了。本来这两个人会在不同的人生轨迹中渐行渐远,不太会有相遇的机会了。但是,事情却因为科罗拉多大学的学费发生了变化。
沃兹尼亚克的父亲是一位电子工程师,收入还过得去。但他家里还有三个孩子,经济负担不轻。科罗拉多大学的学费很贵,老沃兹尼亚克有点难以承担。所以,他极力劝说儿子转学到离家很近、学费低廉的德安萨社区大学(deanza)读二年级。
这样,沃兹尼亚克就回了家。他还是沉迷于电脑的设计与制造上,邻居费尔南德斯成了他最好的帮手。他们两个经常在费尔南德斯家的车库里鼓捣电子元件。
乔布斯几乎是费尔南德斯在同学中唯一的朋友。他知道乔布斯也很喜欢捣乱恶作剧,他觉得应该让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这两个“搞怪大师”见见面。有一天,他对这两个人说了同样的一番话:“嘿,我觉得有个小伙子你应该见一面。他和你一样喜欢恶作剧,也和你一样喜欢鼓捣电子元件。”
果然臭味相投!这两个人在费尔南德斯家门口见了面。两人都留着一头长发,一见如故,坐在费尔南德斯家门口的人行道上聊了半天。不过,他们所聊的并不是什么足以改变世界的大构想,而是相互交流了各自整蛊搞怪的“光辉事迹”。
其实,这两个人除了在恶作剧和电子元件上有共同爱好之外,根本就是不同的两个人,甚至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两个人。
乔布斯外表俊朗,体型瘦长,个性外向强势。沃兹尼亚克体型丰硕,个性内向收敛。尽管两人都留了长发,但乔布斯是个真嬉皮士,五毒俱全。沃兹尼亚克是个伪嬉皮士,除了蓄长发外,不喝酒,不吸毒,是个乖孩子。两个人的性格差异,弥补了他们的年龄差异,很快成了好朋友。从那个时候起,他们俩都喜欢上了歌手鲍勃?迪伦和披头士乐队。
在见到沃兹尼亚克之前,乔布斯一直以为自己在电子学上的修为已经很高了。这种典型的过度自信现象发生在乔布斯身上,一点也不奇怪。但事实上,和沃兹尼亚克相比,乔布斯以前玩过的所有电子玩意都不过是小儿科。两个人在电子技术造诣上的差距,何止千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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