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几个特无聊, 又没工作又想把妹,于是组了个乐队,问题解决了! 但在这年代, 这薪水可能比一些学徒工的工资高一点儿。
所以, 詹姆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他之前一直在骗老爹和老哥, 说自己已经去修车厂当了学徒工。可哪怕是学徒工, 也会有一份微薄工资的, 假如到时候兜里连一先令都掏不出来的话,绝对会被家里人发现他根本没去什么修车厂, 而是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鬼混的糟糕事实。
至于说把真实情况告知家人什么的……
他既不想因为‘不务正业’而品尝亲爹和亲哥的爱的铁拳,也不想因为‘务了正业’又被某个混账天使再次给扔回过去那一天,继续来上五十多次循环。所以, 只能暂且选择隐瞒,等真正做出点儿事业(起码能养活自己了), 再去想办法说服家人。
基于以上这些缘故, 詹姆斯免不了对这个尚且陌生的乐队上起心来。毕竟, 如果离开这支乐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在加入乐队的第一天, 他就非常有新员工自觉, 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嗨, 伙计们, 我们的乐队是演奏什么的?在哪演奏?平时都需要唱什么歌?听说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爱你》挺流行, 要不要我现在去学学?”
“你在开什么白痴玩笑啊?”
兰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你看看我们像是玩那种娘兮兮音乐的人吗?唱那玩意儿就和喝牛奶加两颗糖一样腻人。”
受父亲和哥哥影响, 一向不怎么注重外在形象的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去打量自己的两个队友。
作为主音吉他手的兰斯温菲尔德还是以前那个优等生的样子,看起来干干净净、温文有礼。
事实上,他身上有一种特别讲究的独特气质,仿佛穿什么都像是私人定制款,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黑西装白衬衫,只要搭配上那张很娘,不,精致的脸和两条大长腿,立刻给人一种可以马上上t台走秀的时尚感,十足十的衣冠禽兽,不,斯文俊秀。
但另一个人,也就是面试那天出现的另一位面试官——乐队的鼓手鲍德温巴洛,却是截然相反的风格。根据短暂的接触来看,他脾气很好,人也挺温和,是个好人,可就是审美古怪,或者说特立独行。
他生得高高瘦瘦,却把自己打扮地像课本插图里的耶稣,浓密的长卷发垂在肩头,一大把胡子乱糟糟地遮住了半张脸,然后,穿的衣服好像买大了一号,像是挂在什么竹竿上一样,在身上松松垮垮地塌陷着。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块谈风格?
詹姆斯只能老老实实地承认:“我看不出来。“
兰斯的蓝眼睛里立刻闪烁出明显的笑意。
这个生性傲慢自恋的家伙很可能还在为之前的小事记仇,见缝插针地捉弄人。
但鲍德温巴洛从来不会无端端地难为人:“别逗他了,兰斯。”
这个老实人又一次帮忙解围地对詹姆斯说:“我们要组一个摇滚乐队。”
“那种砰砰咚咚特别吵的音乐?”詹姆斯不禁脱口而出。
“天,喊你白痴一点儿都不差,你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兰斯翻了个白眼,又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
哪怕是历经十年磨练的厚脸皮,这时候也浮上了一抹尴尬的红晕。
詹姆斯虽然偶尔会犯浑,但在一些事情上却是非分明。
兰斯他们招主唱,应该是想让乐队尽快地运转起来,可谁知却遇到一个什么都不会的。
虽然这是一场双向选择,可自己的到来确实是给别人带来了一些小麻烦。
于是,他干脆地低头:“抱歉,我会努力学的。”
但他这么一示弱……
牙尖嘴利的兰斯反而不知道怎么应付了,只能拿蓝眼睛求助地望向自己的好友。
鲍德温巴洛永远那么可靠。
他好脾气地摸了摸詹姆斯的脑袋:“没事,其实兰斯接触摇滚乐也没多久。”
“喂!”兰斯立刻气得蹦起来。
他嚷嚷着:“老鲍,你应该是我这边儿的!”
詹姆斯顿时窃笑起来。
他咧开嘴,朝着兰斯得意地笑出了两颗极为显眼的小虎牙,一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立刻又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仿佛是在说‘嗨,你也没比我强到那里去’。
然后,他们结伴跑去鲍德温的家里听歌。
因为只有他目前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可以在屋子里随便玩,不用担心太过吵闹而被父母训斥。
当然了,单身汉的家里没那么干净。
好在大家都不计较,哪怕是总打扮光鲜亮丽的兰斯也仅仅是为了臭美,而不是本身有洁癖。
男孩子们踢开地上的生活垃圾,席地而坐,因为简陋的出租屋里根本没有沙发和椅子。
接下来,他们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让詹姆斯简单地了解到摇滚乐有很多种类,并不都是吵吵嚷嚷的;然后,又让他认识了几个梳着马桶盖发型的人。
那是兰斯最崇拜的摇滚明星——the beatles(披头士,也叫甲壳虫乐队)。
现在,他们也是詹姆斯崇拜的偶像了。
那感觉真是太赞了!
当音乐声响起,就像是天空突然裂开,一束光投射下来,整个世界、整个人生都明亮起来。
虽然这么说很奇怪……
但事实上,詹姆斯直到这一刻才意识到音乐之美。
也许以前他从未留意过这些,也许是生活的压力让他从来没有像这样静静地听一首歌……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懵懵懂懂的他就是一下子开窍了,就像是被施了一种神奇魔法,类似东方那边的什么佛祖的当头棒喝?
当一首歌放完,兰斯见猎心喜,忍不住抓过一把吉他,珍惜地抱到怀里,轻轻地拨着琴弦,开始模仿着弹奏那首歌的吉他旋律。
詹姆斯看呆了。
曾经记忆中那个刻板、自负、有点儿自恋的优等生形象正一点点儿消失,替换成了一个更为神奇和高大的形象。
一个抱着吉他就像是抱着全世界的男孩,虽然是坐在地板上,但气势已然非同一般。
他骄傲地扬着头,仿佛能呼风唤雨一般自信,蓝色的眼睛明亮如夜空中的星星,修长的手指轻描淡写地在几根细细的吉他弦上来回拨动,动作行云流水,把一曲《hey jude》弹得回肠荡气。
詹姆斯像是中邪一样,情不自禁又迫切地想参与进去,或者说走进那个瑰丽音乐世界中。
他轻咳了一声,有点儿尴尬又不太自信地轻轻哼唱,然后,小心翼翼地慢慢提高着音量,像是一只从树洞里探出头的胆怯兔子,先探出一个前爪,试探着,试探着……
但没想到的是,素来傲慢的兰斯却没有笑话他,反而用温柔的蓝眼睛鼓励地望着他。
于是,兔子欢快地出了洞,愉悦地扭着短毛球尾巴,在吉他默契地配合和引导下,神奇又磕磕绊绊地唱完了整首歌。
那一刻,似乎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在酝酿并悄悄地发生着质的改变,属于主唱和吉他手之间才会产生的特有联系正在初步建立,那是一种相遇后必然发生的化学反应,分子破裂成原子,原子重新排列组合生成了新分子。
鲍德温巴洛点燃了一根烟,微笑着坐在一边的单人木板床上。
这一刻,他仿佛处在了神的角度,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两个小队友不经意间的第一次稚嫩配合,心中已经预感到了乐队的成功。
尽管那时候,他们还一无所有。
而兰斯本质上对‘取悦大众’这个做法很不屑。
可他又总是矛盾地想获得人们更多的赞美,所以,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地默认了改名。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的时间里,行星乐队开始试着去表演他们的新歌。
德怀特先生的俱乐部很正规,平时会有固定的演出节目单,所以,要尝试新歌,必须见缝插针。
一开始也没有很一鸣惊人,而是一场反复实验。
他们在舞台上对这首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演绎。有慢半拍的舒缓节奏;有疾风骤雨般的一连串嘶吼;有以鼓声引领全曲的时候;也有让吉他成为主导的时候,最终,选出观众较为喜欢的一个版本。
这是非常难得的经历。
他们所处的环境极为宽松,没有任何压力,德怀特先生纵容他们在表演完节目单内容后,夹带私货地表演自己的东西;俱乐部的观众也不介意听到一些新奇玩意儿,顶多遇到不好听的时候,就把乱七八糟的东西扔上台,叫嚣主唱闭嘴。
对于行星乐队来说,这段生涯是他们所有音乐事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基础。
他们在这里磨练技艺,学习表演,锻炼临场应变能力,培养和队友的默契,并且……玩个痛快!
“大家就是在玩。”后来鲍德温都这么笑着地比划说:“像在玩一个排列组合的小游戏,重音,低音,慢着唱,快着唱。嗨,今天轮到谁想当主角了?西奥吗?ok,那就以你为主!”
一直玩到快圣诞节的时候……
兰斯的笔记本里已经写了大约二百来首歌,《为你分手》的表演模式和最终版本也确定下来。
德怀特先生计划在俱乐部搞个节前活动。
于是,詹姆斯他们打算在活动上,正式、隆重地推出这首歌。
鲍德温和西奥有些紧张。
兰斯当局者迷,之前试验阶段还好,现在,对自己写出的歌难免心怀忐忑。
毕竟,观众是世界上最难琢磨的一种生物。
你想让他们笑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胡乱脑补你‘强颜欢笑’而为你哭天抹泪;等你又想让他们感动到落泪时,他们却会在底下因为你‘做作的表现’而哈哈哈地笑掉假牙!
——必须和观众们斗智斗勇。
想办法战胜他们!
否则,好歌也有可能被埋没,不是吗?
詹姆斯转悠着一双活泼明亮的绿眼睛,想搞点儿噱头出来,让大家意识到这是首好歌。
但具体怎么实施……
先得找个帮手!
鲍德温老实巴交就算了。
至于兰斯这个自恋的家伙,第一反应肯定是问:“你是对我的歌没信心吗?”
这种见鬼的问题他妈的就是个陷阱!
詹姆斯太了解他了,完全能在脑内预演到下一步……
如果回答有信心。
他会说:“那你还想去乱搞什么歪门邪道?傻逼!”
如果回答没信心。
他会说:“你他妈敢对我的歌没信心?你这个傻逼!”
反正都是傻逼。
所以,詹姆斯决定不管他。
在某天演出结束,大家各回各家的时候……
他选择追上背着贝斯离开的西奥:“嘿,西奥,等等。”
“叫我?什么事啊,吉米?”西奥停下脚步,惊讶地回头望着他。
詹姆斯快跑几步过来问:“你想泡妞吗?”
西奥瞬间兴奋,连额头的青春痘都快膨胀了。
他两眼放光地连声问:“什么意思?你要给我介绍妞吗?天啊,吉米!你真是大好人。”
“不不,是有个妞想主动认识你。”
詹姆斯急忙解释说。
西奥立刻更激动了。
他还左顾右盼地张望起来:“这么有眼光吗?她在哪?长得好看吗?”
“今天我们演出时,吧台靠南边角落那个金发姑娘……叫丽莎的那个。”
“等等……我记得,那姑娘旁边好像坐了个男的?”
“对,没错了,那是她大哥。”
“哦,是她想和我交往吗?”
“她让我转告你,如果你明天能在舞台上送她一首歌,她就随便你怎么样。”
“卧槽!你说得是真的吗?随便我怎么样?!!”
“对,客厅沙发、汽车后座、街边小巷子……没错。但前提是你得给姑娘点儿面子,整出个大场面来,她的意思是让你给她当众献首歌。”
“可我不会唱歌啊,兄弟?我又不是主唱。”
“没事,我帮你!回头我把麦克风给你,你就说,这首歌献给丽莎小姐,然后,我代你唱完。”
“吉米!!吉米!!吉米!从现在起,你就是我最好的兄弟了!”
“当然,你也一直是我的好兄弟,西奥!”
詹姆斯诚恳地说。
第二天,行星乐队表演的时候……
詹姆斯就跑过去,把麦克风递到西奥嘴边。
不管是兰斯,还是鲍德温都愣了!
他俩全都是一脸‘你俩他妈的在搞什么鬼’的wtf表情。
但坐在吧台角落的丽莎小姐太好看了。
色迷心窍,色迷心窍啊!
西奥根本顾不上鲍德温和兰斯狐疑的视线。
他像只发/情小狗一样颠颠凑到麦克风处,用装逼的口吻说出了事先商量好的台词:“下一首歌,送给我最爱的丽莎小姐!请听完这首歌后,立刻和我约会!”
俱乐部一片安静。
闲聊、吃东西、喝酒的人全停了下来,他们惊讶地抬起头,望着舞台。
詹姆斯在全场瞩目中,笑嘻嘻地收回麦克风。
然后,他示意兰斯开始下一首歌。
《和他分手》的悠扬吉他前奏响起。
然后,一声爆炸般的嘶吼:“和他分手吧,和他分手吧!他不!是!个!真——男——人!”
观众们先是一愣,继而大笑。
紧接着,他们就开始起哄了,鼓掌,瞎叫唤,瞅着吧台旁涨红脸的丽莎小姐哈哈大笑。
乐队演奏的旋律很活泼紧凑。
詹姆斯也唱得很欢快,他做鬼脸,蹦蹦跳跳,时而有些贱的挖苦,时而又运用那天生的好嗓子表达着恳切、哀求、深情等种种情绪,反复重复着‘和他分手,和他分手,和他分手……’。
那种声音的魔力,带得全场都热闹起来。
甚至由于听得太投入了,所有凑热闹的人都在拍着桌子跟着嗷嗷叫:‘和他分手!和他分手!和他分手!’
等歌声结束,在潮水一般的喧闹呼声中,丽莎小姐干脆带着她又高又壮的‘兄弟’走上了舞台。
然后,那个又高又壮的‘兄弟’迈开大步,走到西奥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态度却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你是什么意思?我们上周才结的婚,差不多整个俱乐部的人都知道的。现在,你是想泡我老婆吗?”
什么?结婚?
不,我不知道啊!
你们不是兄妹吗?
虚假情报害死人!
草你妈啊,詹姆斯!
狗屎的客厅沙发、汽车后座、街边小巷子……
我在那能干什么?
挨揍吗?
西奥慌张起来:弱小、可怜,又无助.jpg
兰斯和鲍德温搞不清状况地望着这一幕。
詹姆斯双手插兜,吹着口哨,若无其事地下台了。
尽管他一下舞台,立刻叫来俱乐部的保安人员维持秩序,及时地制止了某位大兄弟也许、可能会对西奥做出的某种暴力活动。然后,还主动走过去向丽莎和她老公做出解释,表明这是一个‘没拿捏好分寸的表演’,并给出了诚恳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