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几个特无聊, 又没工作又想把妹,于是组了个乐队, 问题解决了! 西奥信誓旦旦地说:“它比吉他还少两根弦呢。”
鲍德温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走过去拍拍西奥的肩膀,又亲热地和他拥抱了一下。
另一头,詹姆斯对这样的情景不禁有几分好奇。
他小声问兰斯:“鲍德温很出名吗?”
“很出名。”兰斯低声回答:“他以前是xx乐队的鼓手。”
“呃,抱歉,我对这些还不熟, 那个xx乐队很出名吗?”詹姆斯接着追问。
“差点儿和唱片公司签约出道,你说出不出名?”
“wow, 那鲍德温现在怎么……”
“签约后,他们主唱可能太开心了, 当晚就吸/毒过量、猝死家中。没办法, 乐队解散了。”
“卧槽!”
这可真是……
人生变幻无常,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只不过, 还有一个问题:鲍德温后来又怎么会和兰斯混在一起组乐队的?
可还没等他接着追问,西奥维尔金就颠颠地跑过来,热情地和大家做自我介绍了。
詹姆斯只好把到嘴边的疑惑咽了回去。
但后来一段时间里,好奇心旺盛的他还是通过兰斯和鲍德温的只言片语,拼凑出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当时,哪怕xx乐队解散,成员四散, 可曾被唱片公司看上的经历, 依然让鼓手鲍德温巴洛在圈子中变得小有名气, 甚至还接到了好几个团队的邀请。
只是前车之鉴,这一次鲍德温在选择正式入伙前难免谨慎很多。
他完全不想再去那些虽然有名气,也有实力,可成员生活作风堕落、性格又糟糕的团队了。
可问题在于,这个时期流行的论调是live fast,die young(纵情生活,至死不衰。其实就是趁着年轻努力作死),所以,很少有愿意主动自律的团体,绝大多数青少年的生活都过得非常放纵,不吸/毒、只是抽抽大/麻都算是很健康的生活了。
这使得很有原则的鲍德温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些绝望,找不到合心意的活儿干,一度穷困潦倒地去饭店刷盘子。
这时候,假如他是吉他手、或者主唱,没准还能站大街上卖个唱。
可他偏偏是个鼓手,真没听说哪个鼓手能背着一堆架子鼓,一个人在街头卖唱的。
于是,在日子越过越糟心的时候……
某个优等生找上门,也为他带来了生活的一线转机。
假如忽略性格上的缺陷而言,兰斯温菲尔德的外表颇具欺骗性。
他有一头深黑色的柔软头发,还有一张精致漂亮的脸,丝绒般的长睫毛下是一双富有感情的深邃蓝眼睛,纤细的唇像是玫瑰花瓣一样。所以,他总能仗着无害的外表,轻轻松松营造出一种诚恳又真挚的谈话氛围。这使得他在对着鲍德温表述全部音乐梦想,并斩钉截铁地承诺‘永远不会放纵自己,也会督促乐队内部所有成员团结一致,走向成功’时,极具说服力。
虽然大家心里都清楚,什么永远、永久的都是小孩子的话,可鲍德温巴洛还是被他说服了。
只是等他加入后,才吃惊地发现:骗子!
因为这坑爹的乐队竟然只有自己和兰斯两个人!
但兰斯依旧不慌不忙地告诉他:“我们现在就招人,这样多好啊,你都不用担心未来融入问题,一进来就是元老,还可以挑些合得来、看顺眼的同伴。”
是,是这样的吗?
可怜的鲍德温被忽悠得晕头转向,竟然还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这是坑蒙拐骗吧?’
知道前因后果的詹姆斯忍不住这么想。
可鲍德温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也许是被骗后要面子死撑;也许确实真心那么想的;也许兰斯实在太好看了,没人能轻易拒绝他的请求……
反正,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自我催眠,认为兰斯从来没忽悠过自己,而是用音乐才华打动了自己,两个人是高水流水遇知音,志同道合。
再之后的发展就是……
詹姆斯懵懵懂懂地闯进来,还积极主动地学习着融入;紧接着,自带车库的西奥维尔金也被鲍德温发展了进来。
乐队整个组合过程,宛如一场传销:有刻意骗来的,有无意拐来的,有被忽悠瘸了的下线主动发展来的……
至此,传销头子兰斯温菲尔德高踞在食物链顶端,才微微矜持地露出一抹满意的微笑。
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但回归当前正题,西奥维尔金的这次加入,还是挺重要的,代表着乐队终于初具雏形、渐渐迈向正轨。乐队成员们很快就不客气地彻底侵占他家废旧车库,把现有的乐器和设备都搬了进去,并抓紧一切时间地开始安排了第一场排练。
第一次排练的时候,天气不算好。
确切地说,英国的天气就没怎么好过,总是阴沉沉的天空,看不到一点儿阳光。
这样一来,废旧车库就很阴冷,大家虽然尽可能穿厚一点儿,可还是觉得冷。
而且,除了冷外,更多的是无所适从。万事开头难,大家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从哪做起也是个大问题。
兰斯又一次主动站出来,快速地掌控全局。
他特别自然地发号施令,把这间阴冷狭窄的废旧车库当成一个舞台,颇具权威地指挥着每个人站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再挨个儿谈话,帮助大家分析一会儿该怎么表演,和大家具体怎么配合。
詹姆斯表现得很乖巧听话。
从某方面来讲,学渣总是仰望学霸的。
他其实很崇拜那些成绩好又聪明还能被老师宠爱的孩子,尽管嘴上不承认。
兰斯就是个让学渣仰望的存在。
詹姆斯永远不知道这家伙脑子是怎么长的。
比如,那些该死的拼写课,他这辈子都没办法考及格,课本上乱七八糟字母们每天都像是在开一场超大的狂欢party,不停地在脑袋里跳踢踏舞,哒!哒!哒,哒!哒!哒,没完没了,根本一眼都看不下去!
可兰斯一节课就能翻完一本书!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果然还是修车简单点儿……
哦,对了,现在还有唱歌。
总之,他们开始排练。
非常好玩,就像是学校组织一场大合唱,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人跟不上调子,或者跑调。
乐队也一样。
团体协作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兰斯此时的吉他技巧已经相当熟练,但在配合队友方面却还差着点儿火候。
他猝不及防之下,接连弹错好几个和弦后,立刻不高兴起来,整张脸都变得面无表情,耳朵还有点儿羞愧地泛红。显然,这种低级错误对于一向都是完美主义、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严格,又有着强烈自尊和固执天性的摩羯座来说,简直不能容忍;
鲍德温巴洛不愧是有演出经验,又技巧娴熟的人,对这种状况并不意外,是唯一表现不错的人。
他仅仅是皱着眉头,一下一下地敲着鼓,试图调节整首歌的节奏,再想办法把已经偏到十万八千里的调子拉回来。
可也有句话叫‘孤掌难鸣,独臂难支’。
在集体跑偏的时候,他独自一人最终还是无力回天;
接着是贝斯手西奥……
应该还有人记得吧?他以前是弹吉他的。
所以,尽管这孩子是个人才,弹得激情四射,满脑袋的长发甩得飞起,头拼命地前仰后俯,又扭腰摆臀地展现出摇滚明星的装逼范儿,也不能掩盖他作为一名贝斯初学者,正在一下一下弹棉花的人间真实。
这一刻,车库中男孩们不仅仅身上发冷……
他们的心情也快和外头的天气一样阴冷阴冷的了。
除了詹姆斯!
他的情绪一直没受到任何干扰,始终闭着眼睛,自得其乐地沉浸其中,唱得高亢又感情丰富,区区一个人,却能把所有的乐器声都压下去,把一首歌完完整整、一字不漏地从头唱到了尾。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一直坚持没有停下歌声的缘故……
这场谈不上默契的表演很可能在一开始就被暂停了。
但主唱还唱时,伴奏停了不太好。
这有点儿像是打架,大家既然约好一起上,哪怕明知道打不过,碍于义气也还是得在场上苦苦支撑,总不能扔下傻逼主唱一个人。
所以,他们只好继续荒腔走板地演奏着噪音,直到结束……
完美!
詹姆斯重新睁开了眼睛。
他潇洒地转过身,舔了舔有些干的唇,在胸前朝着队友们比出两个大拇指,绿眼睛中盈满了骄傲和自我陶醉:“god,i\'m good!”
什么?什么?
兰斯愕然抬头:“可你一直也没在调上啊,兄弟!”
兰斯给詹姆斯的实习期周薪是两英镑,听起来很少。
但在这年代,这薪水可能比一些学徒工的工资高一点儿。
所以,詹姆斯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他之前一直在骗老爹和老哥,说自己已经去修车厂当了学徒工。可哪怕是学徒工,也会有一份微薄工资的,假如到时候兜里连一先令都掏不出来的话,绝对会被家里人发现他根本没去什么修车厂,而是整天在大街上游荡、鬼混的糟糕事实。
至于说把真实情况告知家人什么的……
他既不想因为‘不务正业’而品尝亲爹和亲哥的爱的铁拳,也不想因为‘务了正业’又被某个混账天使再次给扔回过去那一天,继续来上五十多次循环。所以,只能暂且选择隐瞒,等真正做出点儿事业(起码能养活自己了),再去想办法说服家人。
基于以上这些缘故,詹姆斯免不了对这个尚且陌生的乐队上起心来。毕竟,如果离开这支乐队,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在加入乐队的第一天,他就非常有新员工自觉,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嗨,伙计们,我们的乐队是演奏什么的?在哪演奏?平时都需要唱什么歌?听说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爱你》挺流行,要不要我现在去学学?”
“你在开什么白痴玩笑啊?”
兰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你看看我们像是玩那种娘兮兮音乐的人吗?唱那玩意儿就和喝牛奶加两颗糖一样腻人。”
受父亲和哥哥影响,一向不怎么注重外在形象的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识地去打量自己的两个队友。
作为主音吉他手的兰斯温菲尔德还是以前那个优等生的样子,看起来干干净净、温文有礼。
事实上,他身上有一种特别讲究的独特气质,仿佛穿什么都像是私人定制款,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黑西装白衬衫,只要搭配上那张很娘,不,精致的脸和两条大长腿,立刻给人一种可以马上上t台走秀的时尚感,十足十的衣冠禽兽,不,斯文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