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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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麟倒是很能接受:“我懂我懂,议员大人嘛,肯定不能在我们这些平头小百姓面前露出马脚。”

    “不是的,我……”

    “好啦,好啦,我又没说一定要知道,”苏麟笑着打断他,“大老爷得了空,赏脸来喝个茶,就很好。”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正坐在苏麟的花园里。

    说是“花园”,其实就是一块无主的空地,在贫民区混乱的窝棚之间,看得出,原本是生活污水和夜市油垢汇集的地方,苏麟却在上面种上了花。

    借着这样的“肥水”,花草意外地生长茂盛。

    在昏暗、凌乱、令人窒息的贫民区里兀自鲜艳,仿佛无边的荒漠上一块迷人的绿洲。

    愁苦的邻居们——被家务折磨得面色焦黄的主妇,夜市里通宵攒了两块黑眼圈的小老板,工地上一起卖力气累得腿打颤的工友们……都愿意来这草地上歇一刻,在那几把歪歪扭扭的二手旧椅子上坐一坐,喝一口omega从天花板有些不稳的厨房里端出来的茶。

    孩子们更是把这里当做游乐场。

    一放学,就像一群出笼的小鸡,你推我搡,蜂拥而至。

    苏麟很喜欢孩子。

    哪怕自己饿肚子,也要给他们藏一把糖;耐心地解答他们的各种问题;陪他们玩耍。

    “不觉得麻烦吗?”厉骞每次来看他,几乎都要看到这样的场面。看了几次,终于忍不住问。

    “不会哦,”苏麟笑眯眯地回答,“大概这是omega的天性?或者可能是我自己的天性?我很喜欢小孩子的,他们也喜欢我。”

    是吗?

    厉骞立刻想到家里那个因为长期缺乏另外一个家长,而过分懂事的小少爷——他总是忍不住问“爸爸去哪里了”“爸爸什么时候能回来”,问过之后又立刻说“没有催促的意思,爸爸还是乖乖地先治病比较好”。

    厉骞知道他在幼儿园和人打架,因为关于苏麟的各种传言。他打过了,小小的苹果脸上带着伤回来,却还是鼓着嘴,倔强地不承认,半夜却跑到主屋里,对着墙上苏麟和他仅有的几张合照哭:“爹地,你不是不要我,对不对。”

    你既然这么喜欢孩子,为什么会忍心扔下自己的孩子呢?

    然而厉骞也并不敢问。

    事实上,他连光明正大地常来看苏麟都不太敢。

    一方面,是怕苏麟起疑;另一方面,也怕被其他人知道了,给苏麟惹麻烦。

    他绕了个大大的迂回。

    参与了上议院没人愿意负责的贫民区调查委员会,当上了常务理事,以官方调查的身份,出入这里。一周只敢来两次。

    截止目前,总共来了八次。

    每次,都给苏麟带一点实用又昂贵小礼物——苏麟的生活实在太贫穷了,厉骞根本没有办法想象这种贫穷,就连他泡茶的时候手指上代表劳动的薄茧都让厉骞心酸得不得不立刻偏开头。

    苏麟倒是很坦然:“怎么?‘贵族’大大没有看过劳动人民的手啊?”

    厉骞心想你是哪门子劳动人民。

    你在家里,早上起来连牙膏都是别人帮你挤好的。

    脚后跟上都不会有这样的茧。

    这话厉骞当然也不会说出口。

    相反,他顺着苏麟的口风往下说:“是没见过。在哪里磨的?为什么会搞成这样?”

    苏麟口没遮拦,噼里啪啦倒豆子似地全说了。

    厉骞和他比刚认识的时候熟了一些,便可以问些更具体和私密的问题,这么诱导着问了几次,终于把苏麟这几年的经历摸了个八九不离十。

    第四章

    据苏麟自己的叙述,他离开家的时候,应该是一个暴雨的深夜。

    这倒是和厉骞的记忆相匹配。

    关于那天的事,厉骞或许记得比出逃者本人更加清楚。

    那是九月的初秋,天气刚刚转凉的时候。今年的最后一个骤风意外地袭击了他的领地。

    乌云像是连绵的山峰,沉甸甸地压在人的脊背上,闷得喘不过气。风压着低空掠过,抽打人的侧脸,仿佛一道道无情的鞭子。

    他们住的小别墅是为了结婚新建的,符合苏麟喜好的现代建筑,独自坐落在依山面水的山腰,抗风能力好,并不需要太担心。

    但庄园里其他房屋——尤其是劳工和仆役们的住所,就令人担忧。

    风来得比天气预报中预期得还要快。

    许多地方的加固和应对准备都还没有来得及完成。

    厉骞犹豫片刻,还是决定亲自出门去看看:“我是这块土地的所有人,必须为这块土地和在土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

    苏麟垂着眼不置可否。

    只在厉骞披上外套准备出门的时候,轻轻勾了一下他的手腕。

    “嗯?”苏麟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怎么了?”

    苏麟迅速松开了手:“不,没什么。”

    厉骞凑过去搂住他,安抚地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别害怕,这幢房子是很安全的,只要不走出门去就不会有事。我给你留了安抚用的信息素,感到不安就用一点。你早点睡,不需要等我。宝宝有保姆,不需要太担心。其他的事拉铃叫管家——还有什么问题?”

    “不,”苏麟轻轻地摇了摇头,“没有了。”

    这就是他们最后的对话。

    第二天早上,厉骞带着满身风雨和疲倦回到家,发现苏麟已经不在了。

    床没有睡过的痕迹。

    除了随身的衣物,什么都没有带走。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也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走的。

    只在两个人的房间桌面上留下一张字条:永别了,黄金囚笼。

    现在这张字条就在厉骞的身上。

    用一个牛皮的小袋子装着,放在贴着心口偏左的内衣衬衫口袋里。带着他的体温,感受他的心跳,见证他两年多来每一分每一秒隐秘的癫狂。

    他是大贵族。家族的族长。在外不能表现出有失仪态的模样。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究竟有多么后悔。

    这后悔是具体的、尖锐的、触及灵魂的,像是一根刺,扎在他心尖上最柔软最隐秘的地方,让他心口永远疼痛,永远带着伤痕,永远鲜血淋漓……

    三年来,他没有办法回到曾经一起居住的卧室。

    一旦听到雨声,就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手腕上似乎还残留着温凉的触感,走神的时候总忍不住去摸,像是再向后探一探,就能拉住那只柔软绵白的小手……

    当然现在那只手已经既不柔软,也不绵白了。

    它的手背上浮起淡淡的青筋,指节包裹着薄茧,正该属于一个惯常辛勤的劳动者——这样的劳动者和贵族们不同,从来不屑于掩饰自己的情感,生气的时候就要吐着口水大声唾骂,高兴的时候就要捶着桌子哈哈大笑,说起那段让厉骞刻骨铭心的曾经时举重若轻,带着调笑的口吻,大大咧咧地坐在灶台上踢动着细白的小腿,满不在乎的模样,仿佛提起的,不过是隔了十万八千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发生的无足轻重的琐事:

    “你能想象吗?台风大雨天!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一个人跑出来!什么东西都没带,就带了一个日记本!我那时候脑子有坑吗?我看是上天都看不下去,派了一辆车来教育我——‘咚’!我就被撞飞了!这也是后来别人和我说的,我没记住……哎,这么刺激的事,没记住真是太可惜了。都以为我死了呢,但是无人认领,停尸房是要收钱的,结果就把随便一丢,还好还好,”他夸张地拍着胸口,“如果被放进停尸房里冰起来说不定就死透透了。不过居然活下来了,真是命大——而且只留着这样一小条疤。”

    他说着,撩起额前的碎发,把疤痕展示给厉骞看。

    被头发遮住的地方,果然有一道又细又长的红痕。

    因为没有被妥善缝合,歪歪扭扭的,像一条丑陋的虫子。

    苏麟是很奇妙的非瘢痕体质。

    厉骞知道。

    看似瘦弱的身体总是充满活力。

    小的伤痕很快就会消除。

    就连分娩都奇迹般地几乎没怎么在这个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这样的伤痕……当时究竟有多可怕,厉骞稍一想想,心口就痛得难以呼吸——他用尽全身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唐突地伸手把苏麟搂进怀里,只顺着苏麟的话问:“那之后呢?”

    “之后?之后还能怎样啊?当然是白手起家从头开始啊——那真是彻彻底底的白手起家,”苏麟抚掌大笑,“我可连穿的衣服都被人扒带掉,日记本四边包的金角也被抠走,醒来的时候就剩下一条破裤子,如果不是因为身上这个标记太吓人,恐怕就被人捡走生孩子去啦!——这条街上这么多人,各个穷得叮当响,可论赤贫的程度,嘿,还真没人敢和小爷较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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