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身护美特工

第274章 真正的楼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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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晓丹听到了凌风的惊叫,过来看了一眼,同样抿嘴笑了,说:“是啊,这就是楼兰王。”

    凌风说:“胡扯,这么丑?我当初就这么难看?”

    陈晓丹说:“你以为你是啥样子?现在你也英俊不到哪儿去。”

    “靠,后代世人怎么这样丑化我?我心里的楼兰王应该是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车见爆胎,棺材见了揭开盖。至少不会这么丑吧?”

    陈晓丹格格一笑,骂了他一声:“臭美!”然后告诉了他关于楼兰王的真实传说。

    其实古代的楼兰王不是这个样子的,只不过被汉朝以后的人丑化了而已。

    因为两千年前,汉朝跟楼兰古国发生过多次的战争,汉武帝,汉景帝多次派兵要征服楼兰,但都被楼兰国的国君给打败了。

    楼兰王非常的神勇,能征惯战,把汉军杀得片甲不留,唐代的王昌龄就曾经写过一首诗,是这样的: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可见在汉代的时候,中原就多次对楼兰用兵,但每次都是被楼兰王打得一败涂地。

    汉朝人觉得,不是他们无能,是楼兰王太狡猾,所以回国以后就说,楼兰王是三只眼,力大如牛,天神下凡,应该是个魔鬼,非常的难对付。

    久而久之,汉代以后的书,就开始一点点丑化楼兰王的形象。说他是牛身,豹眼,身后有尾巴,头上长犄角。左手托人头,右手举太阳。残忍无比。

    甚至还留下了很多关于楼兰王的负面传说。

    其中一本书是这样写的,说是楼兰王死后一百年又复活了,但是他的记忆还留在一百年前,醒来以后看不到人们祭祀他的神台和贡品,他勃然大怒,于是开始残杀国民,荼毒生灵。

    但是忽然出现了一个英俊少年,来自中原,这少年有神奇的力量,跟楼兰王之间发生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

    再后来,少年终于打败了楼兰王,将楼兰王的魂魄禁锢在了北冥雪崖以下,楼兰国才安生了。

    凌风眉头一皱说:“净胡扯!分明是神话。”

    陈晓丹说:“的确是神话,这个只不过是谣传,中原人为自己的无能辩解而已,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楼兰王的敌手。”

    凌风问:“那真正的楼兰王是什么样子的?”

    陈晓丹说:“当然是个英俊青年了,非常的潇洒,他有超能力,任何敌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关爱楼兰国的国民,楼兰国的国民也爱戴他。他跟召树屯一样英俊潇洒,身边美女如云……”

    凌风咧着嘴笑了,说:“这还差不多,看来历史书有时候也会误导人。”

    陈晓丹说:“历史书就是用来误导人的,因为史学家要为当时的执政者服务,夸大他们的功劳,缩小他们的无能,抹杀他们的污点。

    而我们现在的考古学家,就是要寻找事情的真相,还原一个真实的历史。史书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不是历史的全部。”

    陈晓丹跟讲课一样,对凌风侃侃而谈,小嘴巴真的很能说,跟她平时矜持的态度截然不同。

    凌风忽然觉得陈晓丹很可爱,是个博古通今的才女,上的厅堂,下得厨房,开的起好车,打得过流氓。杀得了木马,翻得了围墙。

    这辈子要是娶了陈晓丹这样的美女,一定很幸福。

    但是这种念头只是在他的心里闪念了一下,立刻就停止了。他只骂自己不是东西,对不起蓝小蝶,对不起林婉晴。怎么见秋千就想荡,见美女就想上呢?

    骂了自己两遍禽兽,觉得不够,又骂了自己三遍流氓。

    陈晓丹陪着他翻阅,对很多书进行了比较,几乎每本书里的楼兰王形象都不一样,有丑得,有俊的,唯一相同的是,每个楼兰王的手里都有一颗人头,都有一颗圆圆的珠子,怎么看,怎么像是凌风怀里的七世龙珠。

    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楼兰王跟陈教授说的差不多,非常的有能力,他有超能力,超能力是那颗珠子发挥出来的。

    而且大风沙掩埋黄金城以后,楼兰王也不知去向了,包括他的丞相,还有他的几个妻妾,也全都不知去向。

    他们很可能是利用七世龙珠穿越了,穿越到了那儿没人知道。

    直到七世龙珠在明朝出现,成为了朱允炆的随身宝物。朱允炆利用七世龙珠逃走以后,交给了郑和,而郑和的宝船又在印度洋中沉没。也就是凌风跟陈教授他们在印度洋上看到的那艘宝船。

    汉朝到明朝之间,七世龙珠再也没有出现过。

    不知不觉地,已经到了吃饭的时间,陈晓丹说:“凌风,咱们出去吃点东西吧。”

    凌风说:“好,你想吃什么,我请客。”

    陈晓丹说:“牛肉板面,怎么样?”

    凌风说:“牛肉板面,你吃这个?”

    陈晓丹说:“怎么了,我就喜欢吃这个。”

    “你的口味还真特别,我请客,不能这么寒酸吧?六必居咱们吃喷虾去,怎么样?”

    陈晓丹说:“太浪费了,好几百一份呢,你又不是大款?”

    凌风悄悄告诉她,这钱公家会报销的,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反正花的不是你我的钱。

    陈晓丹抿嘴一笑说:“你呀,就是喜欢沾便宜。既然你请客,咱们也腐败一回。”

    于是两个人下了博物馆的楼,直奔不远处的六必居。

    六必居是z市的豪华饭店,接待的不是一般人,除了大款就是官商,然后是富二代跟官二代。挣的就是有钱人的钱。

    凌风有钱,他的工资非常的高,国家一级特工年薪都在二十万以上,再加上特别的补贴,还有报销装备的钱,可以达到五十万。

    来到楼下,陈晓丹不知不觉拉住了凌风的手,一股暖流顺着凌风的手臂,一下子冲上了他的头顶,他跟触电一样躲开了。

    不是凌风装13,这是职业习惯,他时刻保持着一个特工的警惕,时刻提防敌手的袭击,不喜欢跟别人拉手,除非是蓝小蝶跟林婉晴。

    陈晓丹立刻觉得十分尬尴,心里也有一股愤怒,拉拉手都不行,你装什么正经?

    当然,在踏进大沙漠,走进黄金城以后,每次遇到危险,凌风都会把陈晓丹抱在怀里,但那是他的职责,保护人质不被伤害。主动跟女孩子拉手的事儿,他却干不出来。

    陈晓丹的脸蛋红了一下,感到十分的窘迫。

    六必居并不远,向前走三百米就到了,他们一前一后,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陈晓丹在前面,凌风在后面。

    这同样是职业习惯,因为这样陈晓丹可以时刻出现在他的视线以内,一旦有什么事,他会第一时间扑过来。

    虽说大巫师他们被绳之于法了,沙漠六鹰也被捕了,可凌风总觉得有很多双眼睛在盯着陈晓丹,也盯着他。

    刚刚来到六必居门口,大事不好了,忽然发现前面有很多人,围着一个叫花子。

    那叫花子浑身褴褛,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蜷缩在酒店的门口,两眼无神,一脸瘦削。

    他瞪着惊恐的大眼,满脸络腮胡子,好像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竟然偷吃酒店里提出来的泔水。

    而酒店门口的保安觉得这人影响市容,正在向外轰赶他。引起了围观。

    凌风觉得那叫花子十分的眼熟,有点面善,三步并作两步扑了过去,抓住了那人的肩膀,猛一看,他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刘前进,怎么会是你?怎么会是你呀?你咋就混到这种地步?告诉我,小丽呢?小丽哪儿去了。”

    没错,眼前的人正是刘前进,不但凌风大吃一惊,陈晓丹也大吃一惊。惊呼一声:“真的是前进哥?”

    前面的刘前进听到了呼唤,他的眼神一下子晶亮了起来,仔细瞅了瞅凌风,呼喊一声:“风哥……?”

    凌风说:“ 是我,是我啊?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告诉我啊?”

    刘前进猛然站了起来,看了看前面的六必居招牌,看了看眼前的大街,然后瞅了瞅凌风身后的陈晓丹,他哇地一声哭了,抱住凌风悲痛不已:“风哥,我终于回家了,终于找到你们了,我的天啊,我的地呀,老天爷睁开眼了,我回家了。”

    刘前进跟个娘们一样哭哭啼啼,又好像死了爹。

    半个月前在黄金城,凌风为了追击大巫师,救回来林婉晴,跟大巫师展开了一场血战。

    小丽跟刘前进赶到。同样参加了战斗,但是一场大风袭击而来,把几个人全都卷上了半天空。

    凌风跟林婉晴被大风吹进了死人海,刘前进跟小丽不知道被卷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觉得刘前进一定是死了,被龙卷风卷起来,飞上半天空那还有好?除非他是鸟人。

    半空中摔下来,非死即残,所以凌风为他们两个捏了一把汗。

    现在刘前进终于回来了,凌风感到自己的心放下了一半。

    “前进哥别哭,别哭,你的伤怎么样,好利索了没有?”凌风赶紧询问,因为他看到刘前进的左臂上还是挂着绷带,也就是说被大巫师砸断的手臂还没有复原。

    刘前进却指着自己的肚子说:“风哥,饿,我好几天没吃饭了,饿的不行。”

    凌风一把拉起了他,说:“那好,咱们先吃饭,走,我请你吃闷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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