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读」。
大概在国小、国中的时候,是「言情」风行的时候,我没有跟上;大概在高中、大学的时候,是「路」泛滥的时候,我还是没有跟上。充其量,我不过就是偶尔在书店翻翻,偶尔到图书馆借借书,一个礼拜顶多看一本,一直没有真正的阅读习惯。
曾经买的书,有些是不知名作者的文集、有些是畅销如我后来愈来愈不喜欢的村上春树的,当然也买了不少关於写作或是养生的工具书,不过不论是言情路,j乎都没买过。
说到路,我只买了一本王兰芬的旋转木马哗啦啦啦,因为喜欢她描述童年的氛围,所以受它影响很深。
最喜欢的书,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不想像羊一样只关心水和食物的我,每当在现实生活中觉得过得很辛苦的时候,都能从它身上得到一些能量。像是:
「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天命就是你一直想去做的事。每个人,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都知道自己的天命。」
最喜欢的作家,是乙一。偶尔在路上看到了推荐,然后买了zoo,真是好看到不行,所以开始蒐集他的书。喜欢是因为,他对人生的黑暗面、对孤独与寂寞的描述,让我有「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我自己感觉孤寂」的另类安w。
然而对於世界经典、名家着作,很汗顏地我看得并不多,而且多半因为想要奉行「多阅读才能写得好」的这种话,所以我y是啃了一些我根本就没兴趣的书。可是最后也让我发现,其实比起读,我更喜欢的是写。
关於「写」。
从小就有写日记的习惯,虽然是断断续续的,每天也不过j行字,可是把心情化成文字记录在纸上,就像是一种神圣的仪式,可以净化我的心灵。到最后,也搞不清楚是因为喜欢所以擅长,还是因为擅长所以喜欢,我就成了一个用文字表达感情,比用语言表达还来得好的人了。
后来接触了路,部落格风行的年代,就把纸本的日记化为毒气,转移阵地。不过,那些故事的构想,还是静静地躺在小本子裡,藏在我的行李的最底层,每次搬家的时候,都会带着他们上路。
真正开始写作,是在国中之后。上课不上课,偷偷在小本子上写了一篇篇故事,可能只有j百字,可是却是我的写作原点。每当我对人生的枯躁觉得乏味倦怠时,就会想:
「如果我就这麼死去,那有什麼事会让我觉得遗憾的」
答案往往是:
「难得脑袋裡有那麼多有趣的故事情节,却都没有写成留下来,好像很可惜。」
然后,我就会有动力开始写、继续写。
那时的写作是兴趣,我从不想把它当作事业经营。所以我就读的科系,和写作什麼的有十万八千里这麼远,还用「反正有很多作家也不是本科系出身」当藉口来说f自己。我更以为「如果把写作当事业、当工作、当责任,那麼我就不会那麼喜欢写作了」。
但是我错了,绕了这麼一大圈,我才发现:
「不论是什麼工作,都会有倦怠的时候,如果没有兴趣和热情来支持,那麼才是真正痛苦的开始。」
我将会觉得无聊、觉得没有成就感、觉得自己只是一隻平凡的工蚁,一生只为了餵养nv王蚁而活着,只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t。
对我来说,「没钱」和「没灵魂」相比,后者真是可怕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