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在跪求我降临

第3章 【收养之香蕉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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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区里的雾气朦朦胧胧,从外面来看根本不会有人认为群山环绕之间竟隐藏了一个小村庄,但是正如明珠不会蒙尘一般,清晨的太阳不久就帮它驱散了雾气,缓缓露出其间的真容。

    这是一个朴素的、落后的、几乎与世隔绝的村庄,尽管它在这个互联网遍布全球的时代也只有村长家用上了电灯,但是这并不妨碍有心人对它的“找寻”。

    翌日,一个惊天雷似的消息在全村迅速炸开了锅。

    前几天在村里悄咪咪传开的小道消息竟然成真了!

    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来到了村子里,他们会说一口流利的本国语言,自称是国际公益组织的志愿者,要无偿帮助村里的孩子们出国留学,目的就是为了让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孩子们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他们会把愿意的孩子送到国外学习世界通用语y语,用善款支持他们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成年。孩子们一年可以回来看望父母一次,成年了就可以回到自己的国家。

    虽然是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但是想都不想就上去捡的人毕竟是在少数,村里的人们议论纷纷,犹豫不决。

    虽说是穷吧,但是家里几亩地还是有的,像段盈克家这样困难的情况到底是少数,不少人都觉得读不读书也没什么要紧的,最多送孩子上个小学,认识几个字,学会算数能帮家里算账就可以了,年纪到了娶个媳妇生个娃,到时候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家和儿子孙子一起享天伦之乐,不就很美吗?干啥要跑到那老远去呢?万一孩子被外面的花花世界迷住眼了,不愿意回来了,那他们找谁哭去?又不是养不起了,他们才舍不得自己孩子去外面吃苦呢。

    有人说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见识过富有后再沦为贫穷,那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

    所以这群外来者极其瞧不上的可谓是“下乡吃苦”的生活在村民们自己眼中还是颇为满足的,没见识过城市的繁华便想象不出大都市的诸多好处。对于一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四十公里外的小镇,或者一辈子都安之若素地待在村子里的大多数村民来说,生于斯,长于斯,或许便是最好的选择。

    ……

    “本,真是气死我了,这些乡巴佬真是不识好歹,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都不要。”一个金发的高个白人用自己的母语怒吼道,他在屋子里叉腰徘徊来徘徊去,气得一脚踢翻了凳子。

    “你冷静一点,阿尔瓦,不要让人听到了,不然看到你这霸王龙的样子,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志愿者’形象可就全部坍塌了,谁还会相信你?”本杰明慢条斯理地说道,他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看起来衣冠楚楚,最为成熟冷静,是一群人中的排面担当。

    “嘁,不用怕,他们又听不懂。”本杰明一个眼神扫过来,壮汉阿尔瓦顿时变成了鹌鹑,但还是犟嘴小声说道,“本来就是嘛,帮他们把孩子从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带出去,再找一个中产阶级收养了,我还想这么好命呢,他们不知道感恩就算了,居然还瞧不上……”

    本杰明听着阿尔瓦的碎碎念不说话,顾自抽着手中的烟,吞云吐雾,神色不明。

    “可不是嘛,要我说,这群人应该感恩戴德才对!”一人听后嚷嚷了起来。

    “感恩什么?感恩你把他儿子卖到国外?啊哈哈哈哈哈哈!”

    顿时一片哄笑。

    看啊,一群多么自我陶醉的无耻之徒。本杰明碾碎了香烟,“行了,好在这次找到三个,可以交差了,不用担心被老板炒鱿鱼。这次回去之后咱们兄弟几个好好放松一下,然后祈祷下一次不会被指派到非洲。”

    “什么?我靠!那个晒得连瓶矿泉水都买不到的大火炉?!”

    “更惨,是那种饥荒国中的贫民区。”

    “shit!上次去非洲拐孩子我被食人部落盯上差点被吃了!”

    “圣母玛利亚啊,请您保佑我留在星条国吧,我爱星条国!”

    “得了吧,就你那破手气……”

    ……

    关于贵宾招待室里的喧闹,段盈克并不知道。为了不破坏规则,他的神通都被没收了,他现在唯一的金手指就是知道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主事件线,以及原主从小到大的记忆,包括连原主都记不清的一岁时候发生的小事的细节,只要他回想一下,就能记起来。

    所以他知道这次一共会走三个孩子,他自己,邻居小胖,还有一个是村长家的小儿子。

    段盈克是早就和黄凤仙通过气的,前一天就给她打了预防针。

    而且金家男人——原主的阿爹,临终的遗愿就是要让自己的儿子通过读书出人头地。因为他自己生下来就是体弱多病,小时候家里就他一个独子,为他一辈子着想,自然是支持他读书的,但天不遂人愿,在一次走山路的时候失足摔下了山崖,熬了三天三夜没救回来,他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外面的世界大到无法想象,临死前拉着黄凤仙的手看着襁褓里的儿子说无论怎样,砸锅卖铁也要供他儿子读书。

    黄凤仙当然含着泪应下了,但是她自己心里并没有底,不知道自己能否完成丈夫的嘱托。论意愿,她是一千个一万个愿意,但同时她也很清楚自己的能力有多少,因此一直缩衣节食,这才会出现段盈克刚来时看到的样子。

    现在忽然有人出现说可以不要任何报酬带她的孩子出国留学,心思单纯,不知道“城里人套路深”的黄凤仙自然想不到那么多,满心欢喜地以为碰上好时候了,虽然舍不得孩子离开自己那么远,但是心一横,就带着段盈克去村长家里报名去了。

    至于段盈克自己,他虽然知道这一群人实际上是“跨国人口贩子”,但是他并没有阻止,还表现得相当配合,一副积极响应的样子。

    不是他不分善恶是非,正是因为知道未来事情的走向,他才必须这样做。以他现在的处境,他必须通过这些人,才能跨越大洋彼岸,去往有某人线索的星条国。

    而且他现在的所作所为也是属于原主心愿的一部分。原主的心愿一共有两个,一个是让他奔波了一辈子的老母亲能够善终,不要让她知道其实是自己亲手把孩子送人的残忍真相,以至她日日活在懊悔之中;还有一个就是把害他惨死的凶手绳之以法,同时阻止他伤害自己的朋友,而凶手正是在星条国。

    段盈克是掌管司命的天神,不是什么慈悲心肠路见不平都要出来管一管的善神。但是他向来讲究一个因果,正是因为知道了某人在星条国,他需要一个命运线能够让他和某人搭上边的人,找来找去有很多合适的人,但金元宝是最合适的,因为他快死了,而且他有很多后悔的事情。

    既然借用了人家的身体,自然欠了他一份因果,如果选择金元宝的话,这个因果很快就能被还掉,而且还是顺手的,那么段盈克何乐而不为呢?

    ……

    “村长,你说的这事儿我家元宝能成吗?”黄凤仙忐忑极了,在她的心里还是有点不真实,毕竟她一辈子都没有遇上过这样的好人,下意识觉得这种好事很难轮到她。她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送人家的,只好照着段盈克说的方法榨了点葛粉做成一小碗“水晶糕”献给村长,这不“贿赂”一下,她的心里都不踏实。

    “能成,能成,你放心就好了,人家是做公益的,个顶个的都是有钱人,你知道他们身上的衣服要多少钱吗?这个数。”村长比了个手势,另一只手拿起勺子舀一大口塞进嘴里,心道这是什么还挺好吃的,就听到黄凤仙用惊呼的声音说:“五十?!”

    村长气得差点噎死,缓过气来,用土财主的口气吼道:“五百!神特么五十,搁人家那连条皮带都不够好吗?你就放心吧!”其实村长也不知道具体值多少钱,只是自己衣服是花五十在镇里买的衣服,已经算是挺好的了,看他们穿的布料款式比自己还要好十倍不止,就觉得价钱肯定也是翻倍。

    黄凤仙委屈,她哪知道要这么贵哟,她本来还想说五块的呢,不过听村长这么一说她倒也放心不少,马上在脸上堆出一个笑脸,“是是是,我是妇道人家,不懂这些,多亏了村长您德高望重,帮我们牵线搭桥,元宝才有这个福气。哎,这水晶糕好吃吗?您喜欢的话我每天取衣服的时候一起拿过来。”

    满意于黄凤仙的上道,村长脸色稍缓,想到那位叫本什么明的洋人许诺有一个孩子报名就给他一包中华软烟,他的心里又美滋滋了起来,三包烟呢,看待站在一旁的段盈克也顺眼了很多。

    村里的小孩并不多,总共也就十几户人家,村长了解他们的想法,本来也没觉得这事能成,现在能有两个也挺意外的。段盈克家的情况他是知道的,就是没有想到像小胖家里那样条件好的会舍得。

    他自己本来想要送小儿子过去,他读过点书,觉得这是一个挺好的机会,而且那本什么明也说年纪越小越好,但不巧的是小儿子今天早上摔断腿了,他娘心疼地不得了,死活不让走了,二女儿就主动提出来代替他去,因为是一个赔钱货,少一个人还少一张嘴哩,以后最少十年不用操心,想到这里,他眉眼舒展,决定在最后的日子里为她的识趣对她态度好点儿。

    “诶对了,回家给孩子收拾收拾,明天一早和小胖一起坐我家的牛车去镇上把手续给办了,手续办齐就要上路了。”

    “明天就要走?这么快啊?”黄凤仙大吃一惊,这可超出了她的预想,“还要办……手续?这是什么玩意儿?”她从来没听过这个词。

    “就是……就是签字画押,现在是法制社会,人家带你的孩子出国总要得到你同意吧?光嘴上说说没用,人家文化人都是讲究白纸黑字的,不然好心还要被冤枉成人贩子,你说是不是?”村长就把本杰明对他的解释给说了,“明天不快啦,国外远着呢,咱们这个山窝窝走路出去都得要小一天,人家时间金贵,还要赶去别的山沟沟帮助更多的孩子上学呢,那什么,多争取一小时,就能多帮助一个人。”

    讲得这样高尚伟大,对比之下,黄凤仙顿时为自己思想的狭隘感到羞愧,仅剩的一点不安被打得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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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架空,所以一些名词不会直接使用,关于“跨国人贩子”不是乱写,有新闻依据,但是文中我把地点都改了,不是国内,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谢谢

    另:说一下更新时间,不是早九就是晚九,蹭玄学&(。_。)&&/li&&/u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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